结论:现行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有七种案件类型,分别涉及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特定企业合同纠纷和海域污染损害纠纷。
法律解析: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能更好地调查和处理相关事务;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及时处理纠纷和了解情况;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利于查明遗产情况和继承关系。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及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由我国法院管辖,维护国家司法主权。海域污染损害纠纷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保证对专业性较强的海事案件的处理。若遇到上述类型的案件,涉及专属管辖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正确选择管辖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