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方面,如果夫妻协商一致转让一方名下出资额,当满足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另一方能成为公司股东。这保障了股东之间的人合性以及夫妻另一方的权益。
(2)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却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出资额,此时对转让所得财产分割,平衡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和夫妻财产分割的需求。
(3)当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出资额,视为同意转让,另一方成为股东,避免股东滥用权利阻碍夫妻财产合理分割。
(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市价分配,市价分配困难时由法院按数量比例分配,体现了灵活性和公平性。
提醒:
股权分割涉及公司运营和其他股东权益,情况复杂。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