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人身损害“三期”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其认定有明确的规范性文件作依据,像《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为评定提供了原则、方法和期限标准。
(2)评定过程需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基础,结合治疗方法和效果,同时全面考虑个体差异。比如不同人的身体恢复能力不同,会影响“三期”时长。
(3)评定要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综合考量损伤当时的伤情、后续医疗情况以及个体特异体质等因素。
(4)通常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三期”鉴定,以确保结果科学准确,而该结果是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
提醒:
进行“三期”鉴定要选择有资质的机构。不同案情的“三期”评定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