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仅因婚外情起诉第三者要求赔偿,不建议提起诉讼,因为法律未明确规定第三者需对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通常不会支持该诉求。
(二)若第三者侵占了夫妻共同财产,如接受出轨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大额财物,无过错方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购买财物的凭证、转账记录等,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以维护自身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出轨方擅自用夫妻共同财产为第三者购买财物,属于无权处分,无过错方有权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