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
法规范尚未构成
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
行政行为。
2、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
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3、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虽然都是国家行政机关作出的制裁行为,但有较大区别:
(1)作出决定的主体范围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作出的,这些行政主体具有对外管理职能,其行政处罚权已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而行政处分是由受处分的公务员所在机关,或上级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也就是说,一般的行政机关都享有对其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权。
(2)所制裁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规范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而行政处分的对象仅限于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公务员。
(3)采取的形式不同。行政处罚法与行政处分的形式、种类很多,有
警告、罚款、
行政拘留、
吊销许可证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而行政处分的形式只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职和开除等六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