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限公司破产后债权人可通过破产程序追债,需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破产财产按顺序清偿,若股东有未足额出资等情形可要求其承担补充责任,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破产程序行使权利。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破产时,债权人追债要遵循破产程序。首先要在法院指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凭证,经破产管理人审查确认后编入债权表。破产财产会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按职工权益、社保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若财产不足同一顺序按比例分配。若股东存在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等情况,债权人可要求其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不能依照破产程序行使权利。如果您在公司破产追债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