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宅基地专题 > 宅基地买卖契约丢失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去补办

宅基地买卖契约丢失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去补办

宅基地买卖契约丢失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去补办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3-05 22:33:21 已帮助217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宅基地买卖契约丢失该怎么办,是否必须要去补办
1、双方协商,由于宅基地买卖契约丢失可以补签三份《土地转让协议书》,并在协议中说明补签的理由,在签订的时候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即当着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签订)。补签以后,用其中一份及时向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备案,一份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或农村经营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一来可以满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关于备案的要求,二来可以防止再次遗失。若完全重新签订,应在新协议中声明原协议作废。
2、若对方不同意补签,如果能够记得《土地转让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先用笔记下主要内容,同时暂停履行《土地转让协议书》,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在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需提交《土地转让协议书》原件。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