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人格权利被非法侵害情况,需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网络上侵权言论截图等,然后与侵权人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二)当被监护人被非法脱离监护,导致亲属关系严重受损时,要先通过合法途径找回被监护人,同时收集能证明亲属关系受损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赔偿。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受精神痛苦,应收集侵权行为的证据,如侮辱死者的视频、文字等,以维护死者名誉权并要求精神赔偿。
(四)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因侵权行为永久性灭失或毁损,要提供该特定物具有人身意义的证据,如照片背后的故事说明等,与侵权人协商或起诉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