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证据材料
保留好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息证明、单位误工证明等能证明误工及收入减少的材料;若有医疗机构加强营养的意见,也要妥善留存。
(二)查看保险合同
仔细查阅合同条款,看有无排除不住院情形下误工费和营养费的内容;若存在免责条款,审查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三)与保险公司沟通
若证据充分且合同无有效免责条款,与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