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共有的股权分割分多种情况,协商转让且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购买,夫妻分割转让所得;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成股东,证明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有股东会决议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书面声明材料。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公司法规定,在夫妻共有股权分割时,需遵循一定规则保障各方权益。当夫妻就股权出资额转让协商一致,不同的股东态度对应不同处理方式。股东同意并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成为股东;股东不同意但购买,夫妻分割转让款;股东不同意也不购买,配偶成为股东。这些规则平衡了夫妻财产权益和公司股东结构稳定性。若在夫妻股权分割中遇到复杂情况,难以把握操作流程和自身权益,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妥善处理股权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