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据此,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撤销权的行使时间,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否则也会丧失撤销权。所以,被他人打成残疾,赠与他人的手机可以要回。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