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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该怎么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法院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行使。从情形出现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最新修订: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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