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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哪些情况是无责任的

1、一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另一方无责
2、一方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另一方无责;
3、当事人都不存在过错,属于意外的交通事故。
4、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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