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可诉请法院确认阳
合同无效,并按照阴合同价格行使优先购买权。
涉及到
阴阳合同,即黑白合同,是指
股权转让时,出让方与受让方同时签订两份合同,除价格条款存在差异外,两份合同内容完全一致。
此类合同出让方和受让方人为抬高了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属
恶意串通,其他股东是根据阳合同价格标准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定,弃权的意思表示是基于
股权出让方和受让方的
欺诈行为而作出。
【法律依据】根据《
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
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
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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