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简易注销后发现有债权,若股东注销时承诺担责,债权人可要求其清偿;股东恶意注销逃避债务,债权人可主张其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清算注销,债权人可要求相关人员担责。
法律解析:
股东在简易注销时作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这是其对未了结债务负责的保证,所以债权人可据此要求股东清偿。若股东恶意注销公司逃避债务,法律赋予债权人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其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但债权人需收集如注销时故意隐瞒债权等证据。而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就办理注销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如果在处理此类债权问题时遇到复杂情况,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