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执行法院:通常是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若原生效裁判由一审法院作出且已生效,由一审法院执行;若由二审法院作出,则由二审法院执行;若生效裁判已由其他法院执行机构办理,仍由该执行法院负责。
(二)申请强制执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等相关材料,明确执行依据及具体请求。法院依法审查,符合条件则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