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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可以撤销吗

对于不动产来说,一般都是以登记在谁名下来看房屋的权属的,如果只是口头约定将房产赠与对方或者以书面的形式写出来,但是未实际做房产登记变更的,这个赠与是没有完成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对方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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