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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1、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在监视居住期间,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3、在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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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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