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涉及数量有多少,都应该被追究相应的
刑事责任。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涉及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判处十五年
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
死刑,并没收行为人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达1000克以上、冰毒或者海洛因达50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
2、行为人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组织分子;
3、通过武装掩护的方式,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采用
暴力抗拒公安或海关的检查、
拘留、
逮捕,导致
情节严重的;
4、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