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为人构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既遂的,其一般判刑为:犯此罪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是结果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后果严重,才构成犯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