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轻伤一级案件涉及故意伤害等犯罪,在处理被告未出庭情况时,刑事自诉和公诉案件有所不同。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行使拘传权使其到庭;若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暂时中止审理。
(2)公诉案件要求被告必须到庭。若被告未到庭,法院通常不进行缺席判决,会借助公安机关等力量追捕被告,确保其到案。这是为保障被告人辩护权等诉讼权利,也需其参与庭审对指控答辩。
(3)不过,符合特定条件的贪污贿赂犯罪等案件,被告人潜逃境外,经通缉一年不能到案,可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提醒:
不同案件情况复杂,被告未出庭的处理方式可能有差异。若遇到此类案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