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该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但没有赃款赃物应当予以返还的具体规定。
2、财政部的规定明确了上缴国库的赃款赃物范围,只有属于受贿、行贿的财物才一律上缴国库。索贿案中的财物应不应当一律上缴国库,关键在于如何认识索贿案中被索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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