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具体的材料:
1、机构
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
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
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
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委托
代理申报还须提交的材料:
机构债权人委托代理申报的,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
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
担保,并提交有关
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