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资退股清算需根据具体情形采取不同处理方式,并非所有情况都需启动公司清算程序。
1.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股时,不涉及公司清算。转让双方需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核心内容,随后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登记后即可实现退股。
2.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撤资退股时,公司应先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自公司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需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发布减资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后的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3.若公司因股东退股而解散,需立即成立清算组。清算组需清理公司全部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随后制定清算方案。清算过程中,需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法定补偿金,接着缴纳公司所欠税款,再清偿公司其他债务。完成上述步骤后,若公司仍有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