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满一周岁能
离婚,但只限于女方同意的情况下。我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妻子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但即便法院准予双方离婚,男方也很难取得孩子的
抚养权,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为原则。一般情况来说,在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都会判随母亲生活,男方可享有
探视权,并支付
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