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知识产权专题 > 著作权专题 > 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7 22:28:30 已帮助141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形是什么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辟谣】
问:作品必须登记吗?
答: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一旦产生,著作权就自动产生,无需象商标权专利权一样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获得。
【提醒】
问:作品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是没有版权的官方登记制度,但是中国提供了版权的备案制度。为作品申请版权备案,通常需要提交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权利归属证明文件、作品的样本、作品说明书。一般1-2个月内即办理完成,收到备案证书。如果遇到版权纠分,版权备案证书可以作为你享有版权的初步证据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