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或
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再次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仍有
财产分割的,一方有权提起
诉讼请求重新分割这部分财产。法律规定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
2、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
当事人可以
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
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日起计算三年内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
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