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终止与无效的处理方式存在显著区别,需依据不同情形采取对应措施保障权益。
1.合同解除的处理方式。尚未履行的部分立即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合理补救措施,同时有权要求赔偿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此外,合同解除不影响其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法律效力,相关条款仍需履行。
2.合同终止的处理方式。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后,未履行的内容停止执行,已履行部分按合同约定确认效力。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不受权利义务终止的影响,当事人应按照该条款完成款项结算、财产清理等后续工作。
3.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行为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需折价进行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各自承担与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责任。
4.争议解决途径。若对处理结果存在争议,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请求第三方调解,也可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若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