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有
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两种情形。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
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
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
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
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