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时,按约定执行。若觉得约定过高或过低,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当约定超过造成损失的30%,可认定为过高。
(二)合同未约定违约金,违约方要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