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主体身份方面,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以及对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此明确双方当事人。
(二)关于劳动或经济往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纳记录来证明。
(三)证实工作关系,可拿出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和考勤记录。
(四)利用同事证言、与对方的聊天记录、邮件等沟通记录佐证事实。
(五)用业务合同、送货单、验收单证明业务往来情况。
(六)现场的录音录像也可作为证据提交,且收集证据要保证真实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