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众型
经济犯罪是指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
上市公司股票等
犯罪活动。涉及不特定群体、被害者人数众多的金融证券类、传销类、
欺诈类经济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并非规范
罪名,而只是对某一类高发型经济犯罪进行总括的法律术语。
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基本特征:
1、涉案主体复杂。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往往由一个或数个
主犯指使或唆使多个
行为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因此,涉案人员多、广、杂。涉案人员身份几乎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从下岗职工、农民、离
退休和其他社会无业人员,到企事业职工、公务员乃至高学历的“白领”等。
2、涉案地域广,金额大。
从地域上看,涉众型经济犯罪许多案件都属于跨区域作案,受害群体分布在全国各个省市;从金额看,涉众型经济犯罪的
犯罪金额均较大。
3、欺骗手段多样化隐蔽化。
如犯罪分子为引来“投资”,往往向投资者承诺畸高的回报率,运用
产权式返租、电子商务、投资基金等新概念,引诱
被害人上当。
法律依据:
《
刑法》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
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