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抚养权的判决不会仅以一方患有心脏病为唯一依据,而是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
1.心脏病对抚养权判决的影响需根据病情具体判断。若患病一方病情稳定,不影响正常照顾孩子,且经济条件适宜、具备抚养意愿和能力,法院可能将抚养权判归该方。若病情严重,已影响自身正常生活及对孩子的日常照顾与陪伴,法院会从子女利益出发,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另一方。
2.孩子的年龄是抚养权判决的关键因素之一。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生活;已满八周岁的孩子,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将孩子的选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3.法院还会综合考量双方的其他抚养条件与个人品德等情况。比如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抚养条件,以及是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确保抚养权安排能为孩子提供最有利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