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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订立遗嘱

房屋产权人要想立遗嘱指定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3、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录音录像遗嘱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6、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相关延伸】
问: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答:立遗嘱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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