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应申请复核而非复议,这是解决该问题的正确途径。
1.当事人需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申请中要明确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确保申请内容完整且有依据。
2.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会依法作出复核结论。这一期限内会对原认定书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审查。
3.若复核过程中发现原认定书存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等情形,上一级部门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并作出新的认定。
4.需要注意的是,复核程序以一次为限,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事故责任认定多次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