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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不需要要求鉴定对方精神病呢

离婚不一定需要司法鉴定对方患有精神病,看个人意愿。不去做鉴定不能认定为对方是精神病,但是,这不影响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的。虽然没有鉴定报告证明对方患有精神病,也不能强制对方去做精神病鉴定,但是起诉的一方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的,至于对方反驳的话,需要举证才可以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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