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要明确各项补偿归属,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管理使用,用于集体生产和人员安置;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安置生产生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所有者。
(二)耕地征收时,农民应关注自身社会保障权益,要求将社会保障费用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