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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离婚后再去民政局办手续吗

1、依法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当事人一般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了。因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书的生效后效力等同于离婚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有效证件,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解除,无需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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