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参加庭审,
分割财产吃亏在
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
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
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此外,双方有哪些
个人财产和
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
2、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
起诉如果被告在
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
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
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
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
民事纠纷当中,人
民法院要履行告知被告的这一法定程序,因为被告有权利针对即将到来的
离婚诉讼做充分的准备,比如说
递交答辩状,针对,原告在诉讼状当中提出的
诉讼请求,被告也要收集与之相反的
证据的,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以后,不能以其他的方法故意逃避法庭的审理,是必须要到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