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若想争取孩子抚养权,需收集男方因精神病无法正常履行抚养义务的证据,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男方无法稳定照顾孩子生活或参与孩子教育的具体情况记录等,以此证明男方难以给孩子提供稳定适宜的成长环境。
(二)女方需确保自身不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无严重疾病、无虐待或忽视孩子的行为等。若女方确实存在此类情况,可与愿意且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近亲属沟通,由其向法院提出抚养意愿,以便法院综合考量。
(三)若孩子已满八周岁,需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可准备能体现孩子意愿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参考。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