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依据代理合同约定结算佣金。若代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解除代理关系时的佣金结算方式,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
(二)已完成且符合佣金支付条件的业务佣金需结清。正常情况下,对于保险代理人已经完成的保险业务,且该业务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佣金支付条件,保险公司应当结清相应的佣金。
(三)犹豫期内退保业务的佣金需返还。若部分保险业务仍处于客户犹豫期内,客户选择退保,按照相关规定,该部分业务对应的佣金可能需要由保险代理人返还给保险公司。
(四)遭遇无故拖欠或克扣佣金的维权方式。若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拖欠或克扣已符合支付条件的佣金,保险代理人可先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