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合同标的:判定时看合同是否围绕承揽人完成特定工作成果,该成果要满足定作人的定制化需求,具有独特性,而非单纯的劳务付出。
(二)确定工作完成方式:查看承揽人是否用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主要工作,若合同无特殊约定,承揽人不能擅自将主要工作转交第三人。
(三)判断合同性质:确认合同是否为双务有偿,即定作人有支付报酬义务,承揽人有交付合格工作成果的义务。
(四)分析合同内容:看合同是否具备承揽合同典型特征,如加工、定作等,核心是交付成果并获取报酬。
(五)区分合同类型:将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区分开,前者注重成果交付,后者侧重劳务提供和人身依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