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
行政处罚种类:
(一)
警告;
(二)罚款;
(三)
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
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
拘留;
(七)关闭;
(八)
吊销有关证照;
(九)
安全生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
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
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
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