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正确维权方式是:
1、发
警告函,权利人可以以发警告函的形式提醒对方,要求其停止
侵权;
2、以
赔偿为目标,应主动、充分地准备侵权
证据以及自身受到损失或对方获得利益的证据;
3、以
诉讼促和谈、保市场、促合作,与涉嫌侵权人进行和谈,弥补因其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通过诉讼活动,制止侵权产品对自己市场份额的侵蚀或促使对方正视
知识产权权利人,促进双方达成合作意向。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
纠纷的,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商标注册人或者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
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
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
专利,即侵犯其
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
同时损害
公共利益的,可以由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