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劫犯罪数额以行为人实际劫取的财物价值为核心认定依据,抢劫数额是抢劫罪量刑的重要情节。抢劫数额巨大标准参照当地盗窃罪数额巨大标准执行,但要优先考虑实际劫取财物价值,未实际获取的目标财物数额一般不计入犯罪数额,不过可作为量刑情节考量。
2.具体认定方式:
-货币类财物按票面金额直接计算。
-物品类财物按市场价格确定,有有效价格证明的依证明数额,无证明的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权利凭证类如存折银行卡等,已实际支取或兑现的金额计入犯罪数额,能确定可兑现数额的按该数额认定,无法确定兑现数额的不计入。
-违禁品类如毒品淫秽物品等,按其实际数量对应的法定情节或相关规定认定价值。
3.解决措施和建议:在处理抢劫案件时,司法人员要严格依据上述认定方式,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依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准确认定抢劫犯罪数额,确保量刑公正合理。同时对于难以准确认定价值的财物,及时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