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货运费险的理赔标准如下:
1、在包装上没有标明产品标准的;
2、实物不符合产品说明质量或大小规格的;
3、产品不具备应当具有的性能而卖家未提前作出说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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