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受理法院
原则上,
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
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做
起诉前的准备
选好了受理法院,就要做起诉
离婚前的准备。主要是准备以下书面材料:
民事起诉状(即
离婚起诉书)、原告
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子女身份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婚姻证明、户口簿)。起诉
离婚需要证明
感情破裂,感情破裂需要有一定的表现形式。比如
家暴,比如
婚外情等,都需要相关的
证据。如果需要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
财产证明(
房产证、
机动车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等等)。
(三)向法院
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
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
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
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
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
撤诉。
(四)开庭前的程序
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
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
(六)开庭
原告按照
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对于
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对于开庭的程序,不作过多介绍。
(七)开完庭后的工作
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
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
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
民事调解书。
(八)
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
上诉期限为15日,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具体方式为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如判决不
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