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释放证明:刑拘释放后,仔细核对释放证明上的个人信息、拘留期限、释放原因等内容,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这是证明拘留结束的关键凭证。
(二)联系家人:及时和家人取得联系,告知他们自己已获释放,让家人安心。
(三)遵循法律程序:若案件未终结,严格依照公安机关要求,遵守取保候审等后续措施规定,定期报到或接受调查。若觉得刑拘有误,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四)恢复生活: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若因刑拘失去工作,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关注自身身心健康,若因刑拘有心理创伤,寻求专业心理咨询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