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
处理方式主要有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
民事诉讼、
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在
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
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
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
赔偿损失、
恢复原状。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2、征地纠纷
听证制度是指在
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
申辩的权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