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对方不配合起诉流程,可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公告送达、推定证据不利、缺席判决、拘传、财产保全等措施推进诉讼。
法律解析:在民事诉讼中,若对方拒绝签收诉讼文书,法院可按规定采用留置送达,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后留文书于其住所,也可用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若对方持有重要证据却不提供,法院会依据证据规则推定该证据对其不利。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唤仍不到庭可拘传。若担心对方转移财产,起诉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这些措施都有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作支撑。若在诉讼中遇到对方不配合等复杂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